1. 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湖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所属(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3. 具有湖南省户籍的湖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补习复读学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湖南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4. 具有湖南省户籍但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湖南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5.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在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6. 符合湖南省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省籍学生以及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应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7. 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参加报名。
8. 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确需跨市(州)、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请与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