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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作者:兴福体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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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院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和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 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要求,2021 年体育单招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将于 4 月 17 日至 18 日进行(附件 1),体育专项考试将在 1 月 10 日至 5 月 10 日期间举行,其中冬季项目考试安排附后(附件 2),夏季项目和其他项目考试安排另行通知。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体育单招考试作为特殊类型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体育总局成立2021年体育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苟仲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志丹、李颖川、杜兆才同志任副组长,科教司李业武、曹景伟同志及各组考院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体育单招考试工作。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成立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单招考试的组织实施,对所有考点进行全覆盖工作监督和指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体育单招考试工作。相关组考院校成立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程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考试试卷的全过程和专业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风险防范

按照“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保障考生利益”的原则,制定考点疫情防控要求(附件 3)和考生防疫须知(附件 4),各考点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关规定;加强风险防范,制定考试应急工作方案(附件5),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安全顺利完成考试任务。同时,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建立熔断机制,考生及考务人员发生疫情立刻终止该考点考试,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对于确因疫情防控策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另行制定考试计划。 

三、严格审核运动员报名资格

在比对“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加大体育单招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核把关力度。冬季项目、夏季项目和其他项目报名结束后,体育总局公示所有报名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信息,如发现考生报名资格造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督促各招生院校在拟录取名单公示阶段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复审,对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等相关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要重点研判并及时上报体育总局。 

四、严格考官选派和管理

(一)考官应从体育单招考官库中选派,组考院校可自主选聘辅助考官协助考试工作,但辅助考官不参与定性指标评分。所有定量指标评分的测试内容可使用仪器设备测量的,组考院校应尽量使用仪器设备。

(二)组考院校要加强对所有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高招教育考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体育单招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组考院校要与相关考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要完善评判规则和考官组成结构,定性考评人员安排上要采取现场随机方式。要加强对测量、计时等仪器的校准和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规范化操作指导和管理。

(五)建立违规考官“黑名单”通报机制,组考院校要将考试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弄虚作假的考官名单及时上报体育总局,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官,不得再参与体育单招考试工作。严禁开展招生考试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考官库内考官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六)考官到达考区后,由组考院校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七)所有考官的差旅和食宿费用由组考院校负担,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考试期间(不包含往返路途和培训时间)考官按照 400 元/半天的标准发放劳务,辅助考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劳务发放标准。 

五、规范考务管理监督工作流程

(一)组考院校按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体育单招考试工作的特点,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全程安全、公平、公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

(二)组考院校要及时发布现场确认通知,明确告知考生考试流程和要求,配合考务系统服务人员,进行考生身份确认,严把考试的入口关。考点通过配置脸部识别设备,通过考生身份验证和公安部数据实时比对,对考生身份进行确认,严防替考现象发生(身份证验证、指纹仪、脸部识别和虹膜验证等)。

(三)考官上岗前,要分项目统一组织学习考试标准,统一掌握打分标准尺度,学习有关设备使用方法,检查设施设备,熟练使用相关工具;要结合项目实际,科学设置考官数量和观察打分的位置(独立打分的主观性评分项目,考官座位应保持一定距离)。

(四)同一项目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进一步完善考生、考官、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查考试作弊。采用电子计时、电子测距、电子感应等技术成熟的考试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考试成绩单保存四年,以备调阅。

(五)各组考院校继续按照考试方案配齐配强考务监督人员,保证每个环节、每场考试、每个考生都有专门的考务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组考院校要建立考试仲裁机制。针对体育单招考试工作的特点,在考试中建立仲裁小组,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开考前要给考生公布考试仲裁程序,考试期间相关技术问题申诉,必须在考试期间解决,考试结束后不接受此类问题申诉。 

六、做好意外伤害保障工作

体育单招考试统一为考生在考试期间定制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考试期间,如考生发生意外,组考院校要及时做好伤病救护工作并出具事故证明,协助考生申请保险保障。 

七、建立考试监督评价体系

科教司委托第三专业教育测量评价机构研制了“体育单招考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体育专项考试期间将向各考点派驻监督评价小组,对体育专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价。请各组考院校积极配合监督评价工作,协助解决监督评价工作所需的食宿和办公需求,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监督评价小组自行负担。 

八、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36 号令),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二)凡在体育单招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资格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如发现存在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安排.pdf

2、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冬季项目全国统考考试安排.pdf

3、2021年体育单招考试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pdf

4、考生防疫须知.pdf

5、2021年全国体育单招考试应急工作方案.pdf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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